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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些个案,证监会将启动中国版证券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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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 12: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版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正式落地。7 月 31 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司法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监会方面表示,相关系统单位将按照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对典型重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个案,依法及时启动证券集体诉讼。
司法解释细化了新《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确立了高效、透明、便捷、低成本的审理原则,整体分为传统加入制的普通代表人诉讼和声明退出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其中,对公众普遍关注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即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的证券民事诉讼)的集中管辖、启动程序、权利登记、当事人声明退出、投保机构诉讼义务、诉讼费用、财产保全等进行了专门规定,解决了特别代表人诉讼中诸多实践难题,有力保障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的真正落地实施。此外,司法解释还注重保护投资者的诉讼权利和程序利益,强化人民法院的实体审查,发挥司法监督制约作用。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司法解释的出台,有助于推动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付诸实践,便利投资者提起和参加诉讼,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惩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遏制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 " 毒瘤 "。证监会系统坚决支持司法解释相关内容,将依法做好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尤其是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支持配合各项工作。
为及时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付诸实施,证监会专门发布相关通知,对投保机构、登记结算机构等系统单位参加特别代表人诉讼行为进行总体规范,投服中心专门发布《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别代表人诉讼业务规则(试行)》,重点就案件选择机制、诉讼代表人和投资者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诉讼活动重要环节规范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认为,该规定在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的角度具有的里程碑意义,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便利投资者提起和参加诉讼,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栏目主编:张杨 本文作者:张杨 文字编辑:张杨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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