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3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校外培训,官方发布重要提示!

[复制链接]

302

主题

302

帖子

92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28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1-3-24 20:26: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3 月 23 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请家长选择有资质正规培训机构,不一次性缴纳超 3 个月或 60 课时的培训费用。
近期,仍有部分培训机构无资质、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还有部分培训机构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培训费用。为避免 " 退费难 " 和培训机构 " 卷钱跑路 " 造成经济损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务必首先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广大学生家长可通过 " 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 " 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二、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 3 个月或 60 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如有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 3 个月或 60 课时的培训费用,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三、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签订培训合同时,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选用其他版式合同的,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771邕城论坛X

0511.net镇江网 分享生活 温暖你我

0511.net镇江网|镇江大小事,尽在镇江网! 镇江网由镇江亿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建。镇江网汇集了镇江本地新闻信息,视频专题、国内外新闻、民生资讯、社会新闻、镇江论坛等。镇江网是镇江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门户网站,是镇江人浏览本地新闻的首选网站。...

点击查看详情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友情链接